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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官方微信消息,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北京莫比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莫比克公司)诉北京小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菊公司)一案。杭州轻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骑公司)侵犯发明专利纠纷一案,于2019年11月20日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并依法予以查封、扣押
原告莫比克公司声称自己是一把锁(编号:201510886031.6)的专利权人。该发明专利于2015年12月6日申请,并于2018年9月11日公布。
莫比克公司发现,被告小菊公司和轻骑公司在滴滴应用运营的共享自行车租赁业务中提供的绿色橙色自行车和蓝色小自行车使用的是一把由灰色面壳和黑色底壳组装而成的马蹄形锁。该锁及装有该锁的自行车(以下简称侵权产品)属于原告所涉及的专利权保护范围。因此,请求下令被告小菊公司和轻骑公司停止制造、使用、销售和承诺销售涉嫌侵权产品,并销毁库存和专门用于制造涉嫌侵权产品的零部件、工具、模具和设备。两被告共同并分别赔偿原告因侵权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原告停止侵权的合理费用共计200万元。
在诉讼过程中,原告莫比克公司提出证据保全申请,认为被告侵权产品锁和自行车由两名被告管理和控制,没有公开销售,这是莫比克公司客观上无法获得的,被告侵权遥控锁可能会被迅速修改,可能导致证据丢失或今后取证困难,因此请求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查封和扣押被告侵权共享自行车。
经审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认为申请保全符合法律规定,并根据共用自行车的价值和使用情况以及证据保全可能造成的运营损失确定了原告支付的保证金金额。合议庭作出裁定后,制定了详细的保全方案,最后,在技术调查员和法警支队的配合下,证据保全工作顺利完成。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图片来自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官方微信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摩拜诉滴滴两款共享单车车锁专利侵权 请求扣押进行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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