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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陕西抗击贫困的决定性一年,也是全面结束的一年。为了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保障工作,必须解决贫困人口的“两个担心”问题,确保贫困人口如期稳定脱贫。近日,陕西省民政厅和省扶贫办发布了《社会救助扶贫实施方案》,坚决打赢了社会救助扶贫攻坚战。
完善反贫困监测预警机制,落实社会救助保障政策
关注未脱贫和返贫风险高的人群的基本生活状况,关注低收入和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状况,关注潜在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状况。
切实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及时将所有未脱贫的贫困人口、脱贫后重新脱贫的贫困人口和新增贫困人口,特别是符合贫困监测户和边缘户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对于未脱贫的特困户中的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参照“单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其家庭不再检查其经济状况。在战胜贫困之后,将根据最低生活津贴政策对他们进行动态管理。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救助扶持政策,进一步规范贫困人口认定,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已办卡贫困人口纳入救助扶持范围。
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的作用。简化和优化临时救助审批程序,实行“急救分级审批”和乡镇(街道办事处)临时救助储备制度,适当提高救助标准,提高救助及时性。做好COVID-19肺炎流行相关的社会救助工作。
加强对特困群体的关怀和救助,重点支持深度贫困地区扶贫
全面加强对特困群体的关怀和救助。全面落实残疾人社会福利政策。切实加强对农村留守老人的关爱服务。完善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的作用。
增加对贫困者的援助和补贴资金等支持。中国扶贫补助资金和儿童福利基金对贫困县给予不低于10%的优惠支持,省级社会救助基金对贫困县和革命老区增加补助3万元。
实施“福利和健康项目”和“人民健康计划”。在预算范围内,2020年“福利与健康工程”将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人民健康计划”将优先保障深度贫困地区的需求。加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省级资金按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项目资金总额的60%向贫困村、移民安置社区和革命老区倾斜。
各地在安排民政项目和专项资金时,要优先支持深度贫困县(区)和深度贫困村。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稳步推进行政区划设立,支持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符合条件的县退出县域,设立市、区;引导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加强和改进地名管理。
社会援助保证“没有一个家庭失踪,没有一个人下落”
根据计划,今年3月底前,市县民政扶贫部门应形成社会救助脱贫工作计划,市级工作计划应报省民政厅和省扶贫办备案。根据这一计划的要求,地方工作计划应明确规定关键任务、时间节点、责任部门、工作措施和实施标准。COVID-19肺炎防治水平高的,可根据肺炎防治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3月至4月,陕西省民政厅和省扶贫办对未脱贫人口、被监测的已脱贫但仍有返贫风险的人口、边缘人口和最低生活保障、对极端贫困人口的救助和支持、临时救助等全面保障数据进行了监测和比较。结合民政部与国家相关部门的数据对比反馈,掌握低保等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人员,并将数据监测和对比信息反馈到各地。
5月至6月,当地民政和扶贫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按照规定程序实施救助政策,及时将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贫困人口救助扶持、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的人员纳入救助范围,按规定发放救助资金或提供救助服务。
从7月到12月,地方民政和扶贫部门深入开展社会救助脱贫“回望”,进一步查漏补缺,及时研究解决个案中发现的问题,确保社会救助“一个不缺,一个不留”。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地位,加强作风建设,监督调度
各地民政和扶贫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社会救助保障在反贫困决战中的极端重要性,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部省份扶贫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切实提高政治地位,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社会救助反贫困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合作。
地方民政和扶贫部门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落实各项社会救助的具体政策保障,确保救助对象、家庭政策、财政补贴和救助结果的准确性。
要建立监督调度机制,市民政和扶贫部门要定期监督调度各县(区)社会救助扶贫行动的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陕西省民政厅和省扶贫办报告基层工作推进中存在的矛盾和困难。(张英杰·张颖)
纪爱玲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陕西社会救助保障全面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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