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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海淀法院网报道,11月29日,施先生为马尹航空公司购买了4张天津至马来西亚哥打基纳巴鲁的机票,因超卖而无法登机。因此,机票被重新安排,他将向法院索赔酒店房间损失311。几天前,海淀法院结案,裁定驳回师先生的所有申请。
原告施先生称,2018年1月26日,他通过“去哪里旅行”应用程序为施先生的四个人购买了马来西亚航空公司空公司从天津到马来西亚哥打基纳巴鲁的机票,总价格为10,761元。2018年1月30日,他突然收到一封关于航班从哪里改到哪里的电子邮件,说购买的航班被改到了2月4日,他不能接受这个事实。然而,2018年2月4日,当四人抵达机场时,他们被告知航班因超卖而无法登机。为了不影响行程,他们不得不乘坐2月5日的航班和2月12日连接广州的返程航班。
被告Quna公司辩称,超卖是由空航空公司造成的,该公司事先无法预测。该公司不是空航空运输服务合同的对方,只是为交易双方提供了一个电子商务平台,并且机票预订页面上已经标注了出票人的信息。史先生所主张的损失与公司无关,他所主张的所使用的机票的报销是没有根据的。
法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案中,去哪儿公司仅作为电子商务平台提供机票预订交易信息及相关技术支持,未与师先生签订机票销售合同或运输合同。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石先生向库纳公司主张买卖合同或运输合同项下的权利缺乏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最后,法院驳回了师的所有申请。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称机票超售无法登机被改期 消费者起诉“去哪儿网”索赔被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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