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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科技11月4日电-据中国行政信息公开网报道,近日,丹阳市人民法院对北京哈默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和罗永好发出消费限制令,限制他们购买房地产、旅游、度假、乘坐动车等高消费行为。

根据限购令,丹阳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4日提起诉讼,要求执行江苏晨阳电子有限公司关于执行销售合同纠纷的申请。由于北京汉默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未能在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件确定的支付义务,法院对北京汉默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采取了消费限制措施,限制北京汉默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实际控制人)罗永好实施以下行为

罗永浩被法院限制消费:不能乘飞机、G字头列车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火车、轮船的二等舱或二等舱以上;(二)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的高消费;(三)购买房地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住房;(四)租用高档写字楼、酒店、公寓等办公场所;(五)购买非经营必需的车辆;(6)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成本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9)生活和工作中不必要的其他消费行为,如乘坐全组动车组列车和其他动车组列车的头等舱座位。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罗永浩被法院限制消费:不能乘飞机、G字头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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