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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孙翰)据天眼调查消息,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被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列为执行人,案件编号为(2020)辽0104支3113,执行标的为422500。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原名沈阳金杯客车制造有限公司,2003年1月正式更名。注册资本8亿元,法定代表人阎秉哲。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开发设计各种汽车、发动机及零部件,提供技术咨询,制造、改装和销售各种汽车、发动机及零部件(包括进口零部件)等。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成被执行人 执行标的超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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