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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一百二十万已经到了!”" 6万元已经到了,日利率只有0.02%!".....如今,点对点借贷中的广告非常流行。据记者调查,一些参与网上贷款广告的机构违规提供高于法定最高利率的贷款,还有一些机构提供明令禁止的“砍头贷款”和校园贷款。
在线广告经常出现高利贷和校园贷款
记者点击现金贷款广告,发现许多产品明显违法:
-提供“斩首贷款”。根据这则广告,记者下载了“向哪里借款”的应用程序,并找到了一个3000元的在线贷款项目“小华旅游”。根据公司客服,3000元的贷款包括2100元现金和900元“旅游券”。贷款将在30天内分三期还清,每期还款1030元。
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所副所长李友星教授分析说,3000元至2100元的贷款显然是明令禁止的“砍头贷款”。在“砍头贷款”中,借款人的实收金额少于本金,但利息仍按本金支付,损害了借款人的利益。
-"贷款超市"提供超过法定最高利率的贷款。记者通过颤音广告下载了一款名为“Credit Butler”的应用,发现在“贷款超市”中,一个名为“Golden Orange”的网上贷款项目标有“0.1%的年利率”,总年利率为36.5%,高于私人贷款的法定最高年利率36%。
-发放校园贷款。一则名为“潇湘优品”的颤音广告声称贷款的日利率低至0.03%。在搜索“收集投诉”时,记者发现“小象溢价”不仅被用户多次举报为暴力收集,还涉嫌发放校园贷款。
早在2017年5月,原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就发出通知,明确提出“所有网上贷款机构应暂停大学生网上贷款业务”,网上贷款机构不应继续将学生作为贷款目标群体。
一些网上贷款机构不具备贷款资格,一些机构过分要求用户信息
据记者查询,隶属“潇湘优品”的北京远实科技有限公司工商注册信息显示,其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与服务、软件开发与设计、广告等。,但不包括小额信贷等金融服务。记者从相关监管部门了解到,该公司不具备贷款资格。
来自河北的陈向记者表示,他从“潇湘友谊”app借钱后,对方并没有出具相应的借款合同。根据陈先生向记者提供的app还款信息,其贷款金额为26000元,扣除“定金”及其他费用后,他得到22100元。“小象溢价”需要他在一年内分12期偿还本息,共计38,362.37元。根据这一计算,陈先生贷款的年利率远高于法定民间借贷最高年利率36%的标准。
另外,在借钱的过程中,一些机构会询问手机用户的信息。记者发现,用户需要在平台官方推广页面上填写手机号码,并通过指定的链接下载在线贷款应用,并附上收到的验证码。下载相应的应用后,用户将面临一系列的索赔,包括获取手机通讯录、填写身份证信息、授权查询信用报告。根据2018年5月1日起实施的《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的相关规定,上述信息为敏感个人信息。当用户被要求提供个人信息时,欺诈案件经常发生。
加强网上贷款信息管理,平台经营者应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一些平台推出的广告与实际情况不符,法人表示,根据《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有义务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阅相关证明文件和广告内容。如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平台发布虚假的网上贷款广告而受到损害,他们可以要求平台运营商提供广告主的基本身份信息,如果不能提供,可以要求平台提前赔偿。
业内专家认为,一些网络平台主要是年轻用户,包括大量在校学生。平台应谨慎处理网上贷款广告的内容,避免将网上贷款广告推给在校学生,避免“校园贷款”通过平台回流。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所研究员傅伟刚建议,监管部门应尽职尽责,尽快介入相关平台推广信息的核实,及时停止播放非法网上贷款推广信息,并对向学生或未成年用户投放非法网上贷款广告的平台实施必要的行政处罚。
(据新华社厦门1月29日电记者严志宏和关桂峰)
《人民日报》(2019年1月30日,第10版)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浮夸宣传、高利贷乱象频现违规网贷广告泛滥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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