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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JD.com平台调整了《JD.com开放平台评估管理规则》中恶意评估的受理范围。调整于2019年3月13日修订,并于2019年3月20日生效。

调整后的内容主要涉及:将《规则》中的3.4.2.3调整为“评价内容包含对商品质量的评价信息,没有事实依据”。商家与消费者沟通后,消费者在评价图片/视频、打砸抢等渠道时拒绝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添加3.4.2.4:“评价内容包含与事实不符的负面评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虚假评价信息和同行竞争者的恶意评价信息。”

《京东开放平台评估管理规则》公告修改如下:

(文字/关帅)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京东调评价管理规则:扩大恶评处理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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