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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见带货不能靠“摇晃和聪明”。最近,一位网友在一个简短的视频平台上发帖称自己被“种上了草”,但在购买后,他发现自己得到的烤虾实际上是一个三不沾的产品。在这方面,许多网民告诉他们的帖子,他们有过类似的经历。“看心买心痛”已经成为许多消费者的心声。

随着各种短视频平台的加速商业化,短视频购物越来越活跃。这种购物形式与传统电子商务有着天然的界限。短片可以给消费者一种“你看到的就是你得到的”和“眼见为实”的直观感觉,许多主持人利用他们的影响力引导消费者购买产品,这使得消费者更容易冲动消费。然而,由此造成的购物混乱不可低估:一些人在购买产品后发现自己被骗了,但卖家神秘地失去了联系;有些人付了钱,不仅产品没有收到,而且卖家的店铺也被“化为乌有”……等等,这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短视频带货不能靠“抖机灵”

从本质上讲,短视频购物仍然是一种通过互联网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商业活动,因此应当受到电子商务法的约束。例如,《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服务信息,以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假交易或者捏造用户评价的方式进行虚假或者误导性的商业宣传,不得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因此,对于一些问题产品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关部门应及时依法介入,坚决打击制假售假。

短视频带货不能靠“抖机灵”

此外,各种短视频平台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例如,《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其进出平台、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各类短视频平台还必须做好相关业务的资质审查,建立健全信用评估体系,在面临消费者权益保护时,及时依法处理相关业务。

短视频带货不能靠“抖机灵”

短视频平台不应该成为各种“智能”企业的聚集地。任何新的商业模式或平台经济模式都应该合法有效。即使有更多的假冒伪劣产品,他们终究会受到严惩。如果你不在实体商品和服务上努力工作,而是在渠道和营销上耍花招,这将是最后的手段。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短视频带货不能靠“抖机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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