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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web Report]2月26日,据交通部官方网站消息,交通部办公厅近日发布了《网络预约出租车监管信息互动平台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指出网络汽车监管信息互动平台收到的运行信息数据的在线存储期限应不少于6个月。

该方法指出,各城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及时通过网络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录入网络汽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的相关牌照信息;将交通管理信息系统与网络车辆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对接,实时传输和更新相关牌照信息。

网络汽车平台公司在获得相应的《网络预约出租车营业执照》后,应于次日0: 00将订单信息、业务信息、定位信息、服务质量信息等相关基础静态信息和运营数据传输至部平台。

网络汽车平台公司应加强数据信息的规范化管理,与网络汽车运营服务相关的传输数据应直接接入网络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不得通过第三方平台或系统直接传输。

特别是,该方法指出,网络汽车平台公司的数据传输到部级平台后,部级平台会实时将数据转发到相关省级平台和城市监管平台,地方交通主管部门不得要求网络汽车平台公司重复传输到省级平台或城市监管平台。

该方法强调网络车管信息互动平台接收的运营信息数据的在线存储期不得少于6个月。

《网络预约出租车监管信息互动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周)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交通部:网约车运营数据在线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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