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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2018年第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指导三农工作的第20个文件,也是新世纪的第15个文件。其中,文件中有十三个优先事项,摘录如下:

围绕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和农村优先发展,遵循工业繁荣、生态宜居、农村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

坚持农业和农村优先发展。把农村振兴作为全党的共同意志和共同行动,实现认识的统一和步伐的一致,优先配置干部,优先配置要素,优先保障资金投入,优先提供公共服务,加快填补农业和农村的不足。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彻节约、保护、自然恢复优先的方针,统筹规划景观、林、湖、草系统管理,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以绿色发展引领农村振兴。

优先发展农村教育。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建立以城市为带、整体推进、城乡融合、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

新增扶贫资金主要投资于深贫困地区,加大财政投入支持深贫困地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深层贫困地区的发展用地需求。

实施农村振兴战略,必须解决资金来源问题。要完善投资担保体系,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形成金融优先担保、金融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格局,确保投资不断增强、总量不断增加。

实施农村振兴战略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决策安排。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对实施农村振兴战略重大意义的认识,把实施农村振兴战略放在首位,把党管农村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

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工农业并举、城乡结合的原则,体现农业和农村各方面优先发展的原则。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的十三个 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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