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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发布了2019年下半年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运营管理监管的公告。公告显示,2019年下半年,市交通执法总队共约谈4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共约谈13人,立案调查5起,处罚2起,其余3起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其中,绿橙自行车在车辆更换过程中违反了市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要求和与区级行政管理部门签订的更换承诺书,非法放置绿橙自行车(包括大量未注册车辆),经约谈拒不改正。根据《条例》,市交通执法总队于9月下旬处以5万元罚款;奥福自行车未能按照《条例》和《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于2019年11月30日前在本市开立专项银行资金账户,经约谈未能整改到位。12月,市交通执法总队依法罚款3.2万元。
绿橙自行车、莫比克自行车和哈乐自行车均因未能按照规定实时、完整、准确地将相关信息接入本市监管平台,需要整改或立案调查而被约谈。
平台监测显示,2019年下半年北京日均乘车量为127.2万次,同比下降20.7%;日平均周转率为1.4次/辆,同比增长27.3%。
关于下一步监管措施,公式显示主要有三个方面:
1.进一步完善考核和公示制度,强化责任主体的落实
围绕七项要求和五项要求,不断加强对互联网自行车租赁行业的管理,是提升大众交通便利性的重要举措。实施《北京市互联网出租自行车行业管理与考核办法》,从2020年开始,每月在全市范围内公布企业考核结果、小区管理评价和自行车停放无序投诉街道排名,同时压缩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
2.推进电子围栏建设,加强车辆停放秩序管理
各区结合慢行系统建设,优化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车区和不停车区设置,批量推广电子围栏应用;各运营企业严格落实车辆堆放整齐、停放规范的主体责任,配合各区开展试点结算,加强对用户的引导,规范停放车辆,落实违纪违规行为。
3.加强文明引导和联合执法,形成共同治理、共同管理的氛围
市、区管理部门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共同开展行业文明行为宣传引导活动,引导骑自行车者文明骑车、规范停车,形成良好的共管共管社会氛围;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对骑自行车者和经营企业的违法停车和违法送货行为实施处罚。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北京市交通委:2019年下半年对共享单车企业累计约谈1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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