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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据中国人民银行杭州市中心支行披露,支付宝因在客户权益、产品推广、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违规被罚款18万元。
根据披露的信息,支付宝在三个方面违规。就客户权益而言:(1)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没有得到充分保障;(2)对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保护不足。
在产品推广方面:(1)在视频推广中进行误导性宣传;(2)在支付宝官方微博上进行误导性宣传;(3)处理投诉比例的计算不真实,导致对外公布的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
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1)个人财务信息的收集不符合最小化和必要性原则;(2)个人财务信息使用不当。
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央银行对支付宝罚款3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促销和个人信息保护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被警告和罚款10万元和5万元。上述罚款合计18万元,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8年3月22日。
对此,支付宝回应媒体称,2017年下半年,我们在接受央行杭州市中心支行检查时发现了一些问题。我们第一次逐项启动了改进计划,所有的改进措施都已得到监管部门的落实和批准。在监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周)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支付宝多项违规被罚18万元 官方回应:改进措施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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