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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上午9时,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中国首例共享自行车破产案(小明自行车经营者广州齐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案)的最新进展。

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小平向媒体记者介绍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受理小明自行车破产案以来的工作情况,介绍了该案的主要特点,并详细介绍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该案过程中积极采取的主要措施。

如果押金没有及时退还,用户将提交破产清算

据了解,广州齐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悦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29日,主要业务是通过开发移动应用为用户提供共享自行车服务。期间,齐悦公司先后在广州、上海等10多个城市投放了43万多辆共享自行车,向用户收取了8亿元押金。

2017年底,“小明自行车”开始出现大用户押金无法及时退还的问题,导致部分用户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齐悦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经审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齐悦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受理条件,于今年3月27日作出受理裁定。至此,“小明自行车”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据清算破产法院院长周焕然介绍,昨天(7月10日)下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庭以“现场+网络”的方式召开了“小明自行车”破产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于本案债权人人数众多,举行债权人会议的地点条件有限。除普通债权人外,本案提前通过“小明自行车破产工作信息”公开账户为用户债权人参加会议开通了登记渠道,并随机抽取了22名报名参加会议的用户债权人现场参加会议。不能出席会议的其他用户债权人可以使用上述公开号码发送的验证码参加网上会议,也可以在平台上留言表达意见。"

全国首例共享单车破产案:小鸣单车债权共计118738笔

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审判长宣布了审判的基本情况,并任命了债权人会议主席。经理汇报了接管企业和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回答了债权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小明自行车”债权人众多,名下财产分散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玉平表示,中国首例共享自行车破产案“小明自行车”的破产案件主要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

首先,牵涉到许多债权人,他们涉及的范围很广。齐悦公司的债权人包括用户、供应商和员工,分散在中国十几个大中城市。截至2018年6月27日,小明自行车用户有效申报的索赔有118,738件,供应商申报的索赔有28件,经经理核实的员工索赔有115件。

其次,用户索赔的发生是基于网络数据。由于大多数用户通过手机应用注册,并通过微信和支付宝等非传统方式向齐悦公司支付定金。虽然单个用户声明的声明数量并不高,但所有这些用户数据都存储在云服务器中。对于用户声明的声明,有必要找到云服务器的原始数据并进行检查。

第三,齐悦公司名下的财产分散,难以处置。经经理前期调查,齐悦公司账户内现金不多,目前经理仅接管35万余元。齐悦公司的主要财产是分散在各城市街道上的共享自行车,这导致回收成本高,处置困难。

据了解,在调查中,该经理发现齐悦公司与其他公司的交易价格明显不合理。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经理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派生诉讼,要求关联人返还齐悦公司多支付的“预付款”,并赔偿关联交易造成的差价损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依法受理了该经理的申请。目前,该衍生诉讼案件正在审理中,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相关当事人采取了相应的保全措施。

全国首例共享单车破产案:小鸣单车债权共计118738笔

由于齐悦公司云端服务器存储的信息无法正常使用,为确保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5月10日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5条的规定,对掌握公司关键信息的企业高管进行了离职限制。

来源:搜狐微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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