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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付(300613.sz)宣布,付已收到龚洪佳董事的通知,龚洪佳已于2020年3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结案通知》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督办法决定》(证监发[2020]16号)。
根据《决定》,本公司副董事长龚洪佳(指杭州海维视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和总经理胡扬中在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过程中,未向海维视汇报他人的融资安排,导致上市公司未能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决定采取监督管理措施,向龚洪佳、胡扬中发出警示函。同时,要求龚洪佳、胡扬中在2020年3月20日前向浙江省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富瀚微:海康威视龚虹嘉、胡扬忠减持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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