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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北京市海淀法院报告称,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向法院起诉平台开发商和运营商北京百度网通技术有限公司,要求百度公司停止侵权、道歉并披露相关用户信息。几天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吉利汽车公司称其是中国汽车行业十大企业之一,国家“创新型企业”和“国家汽车政策及出口基地企业”,并已连续14年进入中国企业500强。2018年8月8日,百佳用户“车迷y0u”在平台上发表了一篇题为《远见还是无耻,如何评价吉利引领网络水军潮流》的文章。这篇文章包含“压制竞争产品,恶意诋毁,贬低他人,抬高自己。”吉利无处不在的水军已经让业内人士感到非常头疼。”大量虚假的、未经证实的、严重侮辱吉利品牌和企业形象的信息,如“汽车公司懒得在R&D搞,只会搞异端,请自吹汽车质量问题频发不可避免。”文章发表后,被其他新闻媒体、网站和自媒体转载传播,严重损害了吉利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声誉,在汽车行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吉利汽车的股价一度从16.8港元跌至15.16港元,累计下跌近10%。
原告吉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大众媒体有责任关注他人发布扰乱市场经济的虚假信息,而百度公司作为白家号的开发商和运营商,未经审查就发布了用户“车趣友”的虚假文章,损害了吉利汽车的声誉。百度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对吉利汽车名誉权的侵犯,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吉利诉百度侵犯名誉权 称被指“雇水军”打压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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