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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淀区法院的官方网站,路遥的女儿路明明以其认为路遥创作的小说《平凡的世界》(以下简称涉案图书)未经其许可被制作成有声图书并在“荔枝调频”平台上传播为由,向法院起诉“荔枝调频”运营商广州丽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50多万元。4月15日,在疫情防控期间,海淀法院通过“北京云庭”公开宣判,判决支持原告卢明明的全部申请。
原告陆明明称,路遥(原名王卫国)是中国当代著名作家,其作品曾获1991年第三届矛盾文学奖。路遥1992年去世后,路遥的女儿路明明依法继承了路遥所有作品的产权。卢明明发现,李智支行运营的“荔枝调频”平台上存在未经许可制作的涉案图书电子有声读物(以下简称涉案图书有声读物),通过网络传播,获得了很高的点播量,侵犯了卢明明依法传播涉案图书信息的权利。
被告李某辩称,李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服务,并未改变平台上的程序,也不知道用户上传的内容侵权;此外,所涉及的书籍已经出版了很长时间,而且“荔枝调频”平台的受众范围都是90后出生的年轻人,影响力有限,给卢明明造成的损失较小,认为卢明明要求的赔偿金额过高。
经审理,本院认为,根据涉案图书、卢明明提交的《著作权登记证》及涉案图书的签名,以及生效判决(2017)法第73号钟敏第1491号对路遥作品的产权已经继承和转让的事实,可以认定,路明明合法继承了涉案图书的产权,并有权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就本案提起诉讼。虽然励志公司辩称“荔枝调频”平台上的142集有声图书是其主播用户“平凡世界小说”上传的,但该公司提交的个人背景登记信息缺乏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照片、主播手持身份证照片等关键身份信息,也没有提交主播用户的注册ip地址、注册时间、上传ip地址等相关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来证明所涉及的有声图书是主播用户。
据此,法院认定,励志公司通过“荔枝调频网”在线提供涉案图书的有声图书,使相关公众能够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取作品,侵犯了卢明明通过网络传播涉案图书信息的权利。卢明明要求赔偿李分公司的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是有法律依据的,法院最后考虑到涉案作品的独创性、文学价值和受欢迎程度、李分公司侵权行为的恶意程度以及涉案作品有声读物的播放量,支持卢明明的全部主张。
宣判后,被告丽芝公司在法庭上表示将上诉。
办案法官表示,有声图书作为一种以有声形式存在和传播的图书内容模式,有其独特的优势,在市场上的知名度一直很高,但也因作品的数字化传播而引发了相关的版权侵权问题。由于音频阅读产业链涉及内容制作者、音频制作者和网络运营平台等诸多主体,所涉及的版权问题也更加复杂。
对于音频制作者来说,将书面作品制作成有声书籍需要得到书面作品的版权所有者的许可。如果他人的作品未经许可被录制和上传,就有侵犯书面作品版权的风险。对于网络运营平台,在避免使用侵权作品的同时,还应履行其合理的注意义务,否则也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荔枝FM擅播《平凡的世界》有声读物 一审法院判赔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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