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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同心,俗话说是其利断金。 最近,朝阳县法院执行局与龙城区法院执行局之间进行了有力的合作与合作,顺利执行了两起相互关联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共同解决了执行难。 这两个案件来源于张某与房某、李某(两人是夫妻关系)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朝阳县法院的案件中张某是申请人,房某、李某是被执行人,龙城区法院房某、李某是申请人,张某是被执行人,两个案件相互关联, 张某在房间某、李某那里买过轮胎进行修理,经过双方协商,张某决定于2009年在一栋大楼支付不足房间某、李某的轮胎费。 因为房子的价值大于轮胎的费用,房间、李两人向张某发行了一张债,写明延迟张某71200元。 之后,张某继续在房间、李两人那里购买和修理轮胎,陆续为房间、李发行39张欠款、5张修理记录、共计金额236895元。 根据本院及龙城区法院的判决,张某与房某、李某互负债务,双方分别向本院及龙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向执行人赵凤先收到案件后,立即与张某、房某、李某联系,了解案件情况,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通知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承担的法律结果。 在对话中,赵凤首先得知双方当事人在龙城法院有与此案相关的执行案件,并与龙城法院的执行董事取得了联系,共同处理了此案。 年9月1日,龙城法院执行局三名执行董事来到本院,与本院执行董事一起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解释案件的法律关系及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可能承担的后果,害怕法律威严,对两法院执行董事的 张某用房间、李两人的借款支付购买和修理轮胎的费用,其馀的借款按每月工资偿还。 至此,本院的执行案件执行完毕,龙城法院的案件双方当事人长时间履行了和解协议。 这次两个案件的统一执行,充分体现了全国法院的一局精神,揭示了天下法院的一家之父。 在此案中兄弟法院合作,提高了执行质量的效果,同时比较有效地解决了矛盾纠纷,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利益,共同维护了司法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文:张羽原标题:《朝阳县法院:兄弟法院齐出征协助促进执行》原文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热门:朝阳县法院:兄弟法院齐上阵 倾力互助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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