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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科技5月14日报道说,丰朝科技最近对存放超过12小时的包裹收费,这引起了很多争议。13日,闻仲律师事务所的多名律师联名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局举报,丰朝被强制收费的背后,有丰朝与中国邮政合并的背景。合并后,双方占据了近70%的市场,并被怀疑垄断。
本《关于SF快递、邮政智能快件箱业务经营者集中申报的反思函》由律师事务所、金(反垄断领域专业律师学会执行委员会)和律师事务所顾问john young(行政法专家、法学博士后)共同签署发起。
闻仲律师事务所王薇薇律师表示,经与两位同事研究相关材料,发现丰朝与中国邮政智迪之间的股权重组已达到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的条件。作为一名法律从业人员,我在此向国家市场管理局反垄断局报告情况。
根据《投诉信》,2019年,在中国智能快件柜市场,丰朝网和中国邮政直投的市场份额接近70%,其中丰朝网占44%,中国邮政直投占25%。
2020年5月6日,SF控股公司发布公开公司公告,中国邮政志业的原股东中国邮政资本(50%大股东)在增资后退出中国邮政志业,中国邮政志业成为丰朝网的全资子公司。丰朝网络是丰朝开曼的全资子公司。集中后,中国邮政智迪的原股东将持有丰朝开曼28.68%的股份,而控制SF控股的明德控股在丰朝网的持股比例将从51.24%降至37.80%。这意味着丰朝开曼可以被视为SF快递部和邮政部的合资企业,这使得原本作为智能快递柜体业务独立运营的丰朝网与中国邮政智能快递进行了整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条,如果一个经营者通过合同获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的影响,这就是经营者的集中。《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提到,当去年所有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中国的总营业额超过20亿元人民币,其中至少有两个经营者去年在中国的营业额超过4亿元人民币时,需要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不申报就不能实施集中。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符合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集中。”
三位法律工作者在《反映函》中指出,SF快递部丰超和邮政部中国邮政支提的经营者集中度已达到申报标准。虽然两家公司的股权重组是智能快餐柜行业龙头企业的强强联合,但这种商业联姻行为存在诸多隐患。我希望反垄断局能够公平、合理、合法地处理此事,防止和制止垄断行为。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丰巢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律师向反垄断局实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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