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90字,读完约2分钟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7月15日电(记者朱郭文培)日前,江苏吴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吴中)宣布,公司已先后收到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院和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射用硫酸阿米卡星不合格的报告,并正在召回不合格产品。7月14日,江苏省吴中市再次发出关于注射用硫酸阿米卡星抽检不合格的通知。过去没有使用的是该公司的注射用硫酸阿米卡星已被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停止生产。

连续发现药品不合格终被责令停产 江苏吴中称无实质性影响

早在7月4日,江苏吴中就宣布,江苏吴中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以下简称“苏制药厂”)于7月3日收到了“中国食品检验检疫局0.2g检验报告”,苏制药厂生产的8批(批号:1910094、1910124、1912044、1912054、1912064、1912064)江苏吴中表示,江苏吴中制药厂已停产并主动召回截至公告日(4日),江苏制药厂未收到任何处罚、整改、停产等监管措施。

连续发现药品不合格终被责令停产 江苏吴中称无实质性影响

7月10日,江苏省吴中市再次宣布,江苏制药厂于7月8日收到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的检验报告,江苏制药厂生产的一批注射用硫酸阿米卡星(批号:1905244)未通过抽样检验,不合格项目为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同样,截至公告日(7日),江苏制药厂未收到监管部门的处罚、整改、停产等监管措施。

7月14日,江苏省吴中市再次宣布江苏制药厂生产的注射用硫酸阿米卡星不合格。与前两次公告不同,江苏制药厂因生产注射用硫酸阿米卡星不符合药品标准,于7月11日收到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的《责令改正通知书》。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江苏制药厂在调查不合格原因、明确结论和实施纠正措施之前,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注射用硫酸阿米卡星。同时,立即召回有效期内所有批次的注射用硫酸阿米卡星,并在7月31日前完成相关更正。

连续发现药品不合格终被责令停产 江苏吴中称无实质性影响

据悉,注射用硫酸阿米卡星是江苏省吴中市集中采购的中标产品,中标价格为0.98-1.739元/瓶。日前,江苏吴中披露的2019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江苏制药厂生产的注射用硫酸阿米卡星的销量达到907.49万瓶,收入887.14万元。

但在江苏吴中7月4日和10日披露的公告中,江苏吴中表示,2019年江苏制药厂生产的注射用硫酸阿米卡星(0.2g)销售收入为887.13万元,占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的0.42%。问题批次产品注射用硫酸阿米卡星(0.2g)的销售收入仅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一小部分,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没有实质性影响。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连续发现药品不合格终被责令停产 江苏吴中称无实质性影响

地址:http://www.shwmhw.com/shxw/119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