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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中国证监会昨晚发布了几项关于上市公司国内试点上市拆分子公司的规定。

《若干规定》主要明确了以下内容:一是明确了拆分的条件。为了保证上市公司拆分后的独立上市地位,要求上市公司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和规范的经营水平。分立后,母公司和子公司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性的基本规定;二是规范拆分流程。上市公司发生分立时,应当及时披露信息,并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子公司的发行和上市必须履行初始上市或重组上市程序;第三,强化中介机构的责任。上市公司需要聘请独立的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分拆上市是否合规发表意见,独立的财务顾问也应对分拆上市公司进行持续监管。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

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依法支持符合实际发展需要的上市公司拆分,推进上市公司质量提升,加强拆分行为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虚假拆分、虚假拆分、炒作拆分理念等市场混乱以及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关于上市公司子公司国内上市试点的若干规定全文如下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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