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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科技12月19日电(记者、张)近日,有媒体报道称,虚拟运营商远特通信的创始人兼总裁已失去联系。据知情人士透露,王乐妍“配合调查”,这可能与最近云南打击电信欺诈有关。对此事件,中网科技联系企业进行了核实。截至发稿时,元特通讯没有回复。
据天空调查,远特(北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总裁为王乐妍,北京童渊华谊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100%的股东。
据公开信息,元特通信成立于2005年,在中国200多个城市拥有电信号码资源。2013年12月26日,公司获得了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第一批虚拟运营商许可证。截至2019年10月,元特通信用户规模已累计超过1600万,已被纳入2019年中国通信行业十大虚拟家庭。
所谓虚拟运营商是指三大通信运营商,即移动、电信和中国联通的转售企业。170/171开头的大多数电话都是虚拟运营商部分,而这个部分的电话号码是电信欺诈和垃圾信息频繁发生的“重灾区”。
2016年,引起社会轰动的“山东女孩徐玉玉因学费欺诈而死亡”,事后证实欺诈者使用的171手机号码是由元特通信运营的。据白鹏新闻报道,从2015年11月到2016年4月底,工业和信息化部迅速关闭了14万多个涉及通信信息欺诈等犯罪的电话号码。在涉及的20多家虚拟运营商中,元特通信被关闭的比例最大,达到39%。
今年5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针对“95”开始和170/171手机转售业务开始时骚扰电话造成的严重滋扰,对包括元特通信在内的10家手机转售企业进行了采访。11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MIIT)就垃圾邮件造成的严重危害对18家手机转售企业进行了集体采访。
据上述知情人士透露,导致王乐妍被调查的因素可能与近期云南边境电信诈骗猖獗有关。最近,许多媒体报道,一些手机号码在云南旅游或出差后被屏蔽,反映出当地电信诈骗猖獗。
今年11月1日实施的《关于处理非法使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明确了电信运营商的坦白标准。
在两所高校发布的《解释》中,拒绝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相关认定明确了本罪中“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认定。一般来说,它包括通过计算机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固定通信网和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网络服务的机构和个人。同时,定义了四种入罪标准,包括“导致大量非法信息传播”的入罪标准和“导致用户信息泄露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入罪标准。
知情人士透露,王乐妍正在配合调查,这与最近发布和实施《解释》有关。元特通信是虚拟运营商中的一家网络服务提供商,根据新规定,该提供商应对监管不当负责,需要配合调查。事实上,它不仅是虚拟运营商,也是三大运营商。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远特通信拒回应“总裁失联”传闻:知情人称配合调查或涉电信诈骗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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