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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电器宣布,格力集团与珠海明俊正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珠海明俊将接受格力电器15%的股份。珠海明俊表示,根据相关银行提供的贷款承诺书,如与珠海明俊就此次股权变更签署贷款协议,为保护债权人利益,珠海明俊承诺在涉及上市公司分红的股东大会上积极行使股东表决权,或督促珠海明俊提名的董事在董事会行使表决权,力争上市公司年度净利润分红比例不低于50%。
根据公告,股份转让价格以股份转让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经格力电器2018年除权和除息调整后,以转让方的报价为准,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双方确认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6.17元,标的股份总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1,661,944,209.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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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珠海明骏:转让后尽力促使格力每年净利分红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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