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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各级政府奏响了巩固扶贫成果的交响曲。陕西省商洛市发改委、水利局、扶贫局等职能部门为保障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做出了不懈努力,采取了多项措施。

首先,制定法规并依法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关系到农村居民的切身利益,是扶贫和农村振兴的基本条件之一。商洛市历来重视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工作。近年来,全市各级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市发改委、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多次向中央省职能部门报告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积极协调各方争取中央省的大力支持,全市采取多种措施、多种手段筹集资金,建设了一大批农村饮水工程,为全市六县一区顺利扶贫做出了积极贡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陕西省城乡供水条例》,市人大制定并颁布了《商洛市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管理条例》,不断完善全市农村饮用水安全法规建设。 为全市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从法律层面保障了全市农村居民的饮用水安全。

陕西省商洛市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

第二,采取强硬措施并严格控制。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制的通知》(水农[2019]2号),结合商洛市的实际情况和当前全市扶贫工作,根据我市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的实际情况,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西发展和改革农业经济[2014]360号)和陕西省水利厅下发的《关于扶贫工作的通知》,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监督、纪律和责任追究确保扶贫工作的方案》、《三查三清》,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的通知》(商政办发〔2020〕8号)和《商洛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供水工程水费征收的函》(商水函)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项责任”,完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三项制度”, 积极探索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新模式,不断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和管理新保障机制,严格控制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严格按照《省级扶贫饮水安全标准审核认定指导意见》组织认定,确保全市农村居民饮水安全,为全市保驾护航。

陕西省商洛市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

第三,碰整改,不漏死角。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查和整改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保护和运行问题的通知》(陕政办函〔2020〕19号)。全市认真部署、快速行动、扎实推进、及时部署,根据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下发了《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查处和整改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保护和运行中存在问题的通知》(商洛市)。 发布了《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监督检查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调查整改情况的通知》(商办函[2020]23号),由市委监察室组成,市发改委、水利局等职能部门参与的8个监督核查小组赴6个县2个区,通过随机抽查、实地考察、座谈访问和入户核查等方式, 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为期6天的监督核查,进一步查漏补缺,扎实整改,确保城市农村居民饮水安全。 (雷正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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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爱玲

来源:搜狐微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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