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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农业厅、水利厅联合转发了《关于规范农业和农村事务部、自然资源部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农业和农村事务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部门按照本轮机构改革的职能要求和有关文件规定,提高政治地位,统一思想认识,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的部门协调机制,切实履行部门职责,明确职能任务,定期沟通对接,共享资源信息,推进管理重心下沉,实现宅基地审批管理、农村住房建设和房地产登记的有序衔接。

通知强调,各地要依法落实农村宅基地和农用地转用审批程序,完善审批机制。对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的农民,要按程序进行公示和审查,实行全过程管理。乡镇政府应建立对外联合审批管理台账,实行宅基地和农民建房审批的“一体化”,并及时将审批情况报县级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部门备案。县乡两级要切实负起责任,全面落实“三个代表”要求,加强动态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陕西省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

通知要求,要依法落实基层政府的属地责任,建立以省为指导、市县为领导、乡镇为责任、村级为主体的宅基地管理机制。县乡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县乡农业经济体系建设,充实劳动力,保证工作经费。乡镇政府应依法承担宅基地审批和管理责任,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设规划许可管理,细化工作流程,确保宅基地分配和使用的公开、公平、公正。(陕西省农业厅出资)

陕西省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

纪爱玲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陕西省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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