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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7月28日电记者今天获悉,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降低成本的重点任务,帮助企业妥善应对COVID-19肺炎疫情的影响,渡过难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近日联合发布通知,部署了2020年降低成本的重点任务,明确落实了七个方面的重点组织

四部门部署企业降成本 激励企业内部挖潜加快转型升级

通知要求实施既定的减税和减费政策,包括以下四项:

一是落实减税免税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和公共交通、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服务免征增值税的实施期限将延长至今年年底。允许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推迟缴纳所得税至明年。除“两高一资”外,所有未按名义税率退税的出口产品将全额退税。

二、落实相关费用基金减免政策。落实今年出台的减免民航发展基金、港口建设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等政策。

三、降低企业宽带和专线的平均资费。主要针对企业实施宽带上网和专线资费下调,并以中小企业和制造业为重点,总体实现企业宽带和专线资费平均下调15%。

四、坚决整顿企业非法收费行为。完善收费监管制度,建立违规企业收费效果评估机制。坚决制止非法税收和收费,重点查处“超税超费”等问题,严肃追究责任。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企业收费专项治理,严格查处各类企业乱收费行为,建立健全乱收费投诉查处机制,加大整改力度。

关于加强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通知要求做到以下五点:

一是金融和实体经济传导渠道畅通。继续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灵活运用减RRR、公开市场操作、再融资和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保持合理充裕的流动性。做好3000亿元专项抗疫再融资、5000亿元再融资再贴现资金和新增1万亿元普惠再融资再贴现额度的政策衔接。加强监管,防止资金“空转移”套利。

二、充分发挥政府融资担保的作用。推进国家融资性担保基金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批量担保贷款合作,实现2020年再担保业务增加4000亿元的目标。2020年,政府融资性担保机构将向小微企业减半收取融资性担保和再担保费,逐步将综合融资担保率降至1%以下,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立担保费补贴机制。支持国家农业信用担保体系降低担保率,确保政策性农业承接业务担保率不超过0.8%,政策性扶贫项目担保率不超过0.5%。进一步提高小企业支农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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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注意定向工具的作用。将中小企业贷款本息延期还款政策延至明年3月底,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应延期至年底,其他困难企业贷款应协商延期。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大幅下降,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40%。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制造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中长期融资,加大对出口型企业、服务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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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完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融资工具。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推低贷款利率。鼓励银行大幅增加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款、初始贷款和无本金偿还的展期贷款,大力推广“信易贷”模式和“银税互动”,推出适合小微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支持企业扩大债券融资,发展股权融资。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探索通过银行担保和保险支付保证金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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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效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地方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拨付贴息资金,用于重点企业的防疫和控制优惠贷款,切实提高使用效益。各级政府融资性担保和再担保机构要提高业务办理效率,逐步降低和取消反担保要求。鼓励银行获取合理利润,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不抽贷款,不压贷款,保持放贷。

同时,通知要求不断降低机构交易成本,包括四个方面:

首先,放松市场准入和商业限制。修订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版),放宽市场准入试点,不断打破市场准入的隐性壁垒。扩大鼓励外商投资的行业目录,使更多领域的外商投资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放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营业场所限制,及时方便各类企业家注册经营和享受扶持政策。有序放开新能源汽车贴牌生产,推进自查自证,实施品牌授权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向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发放许可证电子证书。各地不得干预连锁企业依法申请享受总支机构的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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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优化政府服务业务流程。全面落实《优化经营环境条例》,形成政府服务项目清单,逐项优化办理程序、办理要求和时限。进一步推进“双随机、双公开”的跨部门联合监管。适时推进全国“许可证分离”改革,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多证、多审、多检一体化。

第三,加强数字技术的应用。深化“互联网+政府服务”,推进“一网多办”,把握企业启动全过程,简化帮助企业脱困的政策和程序,加快“互联网+监管”。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推进各部门、各级政府基本公共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整合,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加快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第四,降低政策合规成本。在研究和制定政策的过程中,避免随意制定增加企业负担的“隐性”条款,继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防止“一刀切”,避免企业因过快提高标准而产生恐慌。

为了减轻企业的用工和租金负担,通知指出应完成三项工作:

首先,降低企业的人工成本。对中小企业免征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三免”社会保险至年底。尽快实现全国养老保险总体规划。实施住房公积金分阶段支持政策。

二、实施援助企业稳定后返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适当提高稳定岗位回归比例,重点支持符合产业发展方向、长期吸纳更多就业岗位的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各地要优化办理流程,创新办理方式,实行“无申请享受”。利用大数据平台加强就业需求与信息引导的供求联系。

第三,缓解住房租金压力。国有产权租金减免,鼓励各类业主减少或缓缴租金。对于实际减少租金的出租人,鼓励金融机构根据需要给予适当的信贷支持。稳定房屋租赁市场,建立健全房屋租赁纠纷调解机制。

在继续降低能源用地成本方面,通知提出了三项要求:

一是继续降低一般工商电价。将目前执行一般工业和商业及大型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高耗能行业用户除外)的家庭电价降低5%,直至年底。完成第二个监管周期省级和地区电网输配电价格核查,指导各地落实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开展电价改革相关政策跟踪评估。扩大电力市场交易规模。

二、提高能源使用的科学合理管理水平。制定科学合理的“十二五”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指标,完善考核体系和能源使用权交易体系。避免和纠正一刀切的除煤政策。指导各地清理和规范天然气管道收费,严格监督检查费用。引导各地根据需要采取上下游联动,尽可能降低非住宅用气成本。

第三,合理增加供给,降低土地使用成本。改革土地管理方法,给予省级政府更大的土地使用自主权,并振兴现有土地;合并规划选址和土地预审,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土地使用审批。加快实施跨地区耕地占补平衡政策,探索建设用地和补充耕地指标全国跨地区交易机制。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实现土地利用跟随项目;合理增加工业项目和物流用地;促进不同类型工业用地的合理转换。

四部门部署企业降成本 激励企业内部挖潜加快转型升级

此外,通知要求促进物流成本降低和效率提高,并实现以下三点:

首先,降低物流税费成本。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全面推进高速公路差别收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回购普通收费公路的收费权,实行车辆免费通行。精简铁路货运杂费,降低滞纳金和杂费,严格执行取消货运变更费。对物流企业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减半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降低港口、检验检疫费用。

二、积极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通过旋转铁和水来加速散装货物的运输。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加快枢纽站、集散通道和铁路专用线建设,推进运输设备标准化升级。扎实推进全国物流枢纽建设,推进“通道+枢纽+网络”物流运营体系建设。鼓励5g、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金融、旅游、商业等产业的融合发展。

四部门部署企业降成本 激励企业内部挖潜加快转型升级

第三,提高物流运作效率。优化政务流程,推进通关便利化,优化大型运输跨省平行许可服务。在网络平台上继续推进道路货运发展,继续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深化铁路市场化改革。要采取多种措施恢复国际货运能力,优化中欧列车运输组织,推进“中转配送”,支持客机飞货运。

通知还呼吁鼓励企业挖掘内部潜力。通过模式创新、R&D创新和管理创新,支持企业提高成果转化率和附加值。鼓励企业积极适应市场变化,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快转型升级。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加大信息技术、互联网和物联网的集成和应用,实现智能化、集约化和精细化。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四部门部署企业降成本 激励企业内部挖潜加快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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