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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邦电力新闻]根据海关总署2018年第219号公告,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需要在3月31日前完成海关注册管理流程。然而,临近注册截止日期,一些支付公司与商家发生了“插曲”,因为他们急于做出调整。
3月29日,一位知情人士向亿邦电力透露,3月27日,两家拥有十亿级消费用户的支付公司紧急升级了在海关注册的新支付公司的创纪录号码,但由于升级前没有提前通知所有商户,部分商户在海关发货时出现了问题。商户在自己的订单/清单和其他信息中填写旧的备案信息,出现无法申报付款订单的情况,导致三个订单未能完成。
一邦电力了解到,根据海关总署2018年第219号公告的规定,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企业和物流企业应按照海关总署2018年第194号公告的规定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并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办理海关注册手续时提交相关资质证书。
本公告实施之日前,已办理海关注册或信息注册的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企业,或仅办理海关信息注册并参与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业务的平台企业和支付企业,应在2019年3月31日前办理海关注册或提交附加资质证书。逾期不改正的,其海关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信息不再有效。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9号全文)
这也意味着支付企业要想继续为跨境电商服务,必须在3月31日前到当地海关办理海关信息登记和企业代码变更手续。(海关是一个10位数字的代码,第7位数字是字母“T”)。如果支付企业在更改企业代码后没有通知其商户,商户将会遇到无法申报付款单的情况。
“当然,虽然填写旧申报信息的商户不能推式报关,但付款公司更改企业代码后,商户可以重新推式并填写新的申报代码进行重新申报。”知情人说。
(这是支付平台向商家发布的公告。该公告提及商户在支付公司备案信息过程中出现的情况,以及如何根据新的备案信息推送订单。(
事实上,上述知情人士还表示,在更改新的备案代码后,一些商户暂时不能报关,但他们可以在与支付公司沟通并使用新的备案代码后再次报关。
宜邦电力获悉,4月1日已成为跨境进口电子商务的重要节点。去年,海关总署发布了2018年第194号公告(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零售监管公告)。
公告要求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和消费者(订购者)通过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零售进出口商品交易,并根据海关要求传输相关交易的电子数据。对于已与境内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签订销售合同的企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的发展可延至2019年3月31日。在这一政策的支持下,合规不仅将成为支付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将成为跨境物流企业和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
(aka7ma)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跨境新政将实施 支付企业匆忙配合误伤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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