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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再次审议了《人格权民法》草案,该草案设立了关于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章节,这被许多人视为一项重大进展。在我看来,这反映了人们对个人信息泄露的担忧以及他们在互联网时代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呼吁。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世界和现实世界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人们在享受互联网带来的便利的同时,自然人的隐私、个人信息泄露或非法提供给他人的情况也越来越严重。广告手机屡遭骚扰,人肉搜索轻而易举,甚至在互联网上出售公民个人信息,钻个人信息保护的空子。网络传播具有即时性、无边界性和受众广泛性的特点。如果个人信息在网络上自由传播和不当使用,不仅会给个人生活带来麻烦,还会影响个人安全。
如今,收集信息的技术手段越来越先进和简单,信息泄露的风险越来越高,情况越来越复杂。已经发现,在大数据时代,除了具有个人身份特征(例如姓名、性别和年龄)的传统信息之外,个人信息已经成为个人信息的一部分。你喜欢去哪里,你喜欢看什么类型的电影,你花了多少钱...大数据比你自己更清晰。因此,在隐私和个人信息的立法保护中,应考虑对医疗卫生信息、行踪、财产状况等可能暴露个人生活偏好和隐私甚至被他人用作商业资源的信息的保护,从而进一步扩大个人信息保护的范围。
另一方面,在保护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同时,要处理好它与网络产业发展的关系,平衡网络平台与权利人和行为人的利益。同时,面对涉及公共安全问题的事件,我们应该谨慎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
网络世界构成了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信息的范围是什么?哪些个人信息应该受到法律保护?如何保护?作者认为需要进一步澄清。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在草案真正确立和实施之前,政府、企业和个人应继续努力保护公众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保护网络个人隐私还得加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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