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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电子欺骗”在互联网上流行起来,引起了一系列的争议。假冒经典革命歌曲,假冒影视作品,引发版权诉讼...为什么一些网民热衷于欺骗?欺骗的底线在哪里?
“问渠哪有这么清楚?为了有一个源头和活水”,看着互联网上复杂的恶搞广告、视频、图片和笑话,其目的无非如下:首先是为了获得博主的关注和重视,然后寻求商业利益。以最近升温的黑洞照片为例。蜂窝黑洞、甜甜圈黑洞、热轮黑洞...黑洞被层层营销面具覆盖,成为企业获取利润的工具;其次,它纯粹是为了娱乐,具有娱乐功能,使人发笑。例如,在曾经在网上疯狂传播的中国教科书上杜甫肖像的恶搞图片中,学生们把情绪低落、处境危险的杜甫画成一个肌肉发达的人或一个持枪的特种作战人员;另一种恶搞是近年来蓬勃发展的“鬼与动物”文化的一部分,是一种复杂的青少年亚文化现象。一些高端大师(视频制作人)通过编辑电视剧、填词调音等方式表达了新的情感态度和价值取向,如《亮剑》中李云龙与赵刚之间深厚的友谊;有些更“无聊”,给网民带来笑声是他们的职责。
在网络“恶搞”现象的背后,有人有解构经典、消解价值的冲动。在公众眼中,经典作品是严肃的、刻板的,并且高于其他作品。它不仅新鲜有趣,而且通过欺骗他们、改变他们的本来面目和把他们从祭坛上拉下来,也让一些人在心理上感觉优越。这种心理势能从仰视到俯视甚至俯视的转变,类似于观看喜剧时所获得的快乐。
诚然,现在人们工作节奏很快,所以他们可以放松,放开他们板着的脸和姿势,欺骗和娱乐自己。然而,如果他们没有把握好规模和底线,他们就会有问题。不是所有的价值都可以被驱散,也不是所有严肃的物品都可以用来娱乐。如果他们触及法律和道德的底线,他们就不会达到娱乐或获利的目的,而且还会伤害他人。一切伤害民族感情、挑战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的恶搞现象都必须坚决制止。2018年4月,文化旅游部加强了对网络文化市场的监管,指导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查处假冒红色经典和英雄的视频,反映了民意和民心。另一方面,在将在线视频和图像以欺骗的形式用于广告或未经授权的二次创作等营销活动时,应考虑版权问题。电子欺骗是否涉及侵权应参照2012年修订的《著作权法》第二章第四节的相关规定。
在“恶搞”给人们带来欢笑的同时,我们不仅要警惕扭曲的价值观带来的负面影响,还要关注商业营销和二次创作中涉及的版权问题,让网络上的笑声纯净、爽朗、悦耳。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网络“恶搞”要有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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