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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web Report]1月16日,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消息,根据国务院标准化改革的精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委员会)联合对《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761-1999)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标准称为《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增加了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并对限速、车辆质量、踩踏能力等技术指标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中国是世界上生产和销售电动自行车最多的国家。经过多年的发展,电动自行车已经逐渐成为消费者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目前,全社会约有2亿辆汽车,年产量超过3000万辆。近年来,在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电动自行车也逐渐变得更大、更重、更快,一些指标已经超过了现行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修订后的《规范》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大速度从20公里/小时调整到25公里/小时。电动助力行驶时,车速超过25公里/小时时,电机不提供动力输出。同时,电动自行车(包括电池)的质量从40公斤调整到55公斤,电机功率从240瓦调整到400瓦,踏板骑行功能是强制性的。
根据规范,电动自行车的尺寸应符合要求,整车高度不超过1.1米,车身宽度(车把和踏板除外)不超过0.45米..每辆电动自行车的唯一车辆代码应永久标记在车架主体不可分割的显眼部分的表面上。整车代码采用15位全数字编码结构,从左至右由企业代码、车型代码、生产年份代码和生产序列号代码四部分组成。
此外,该守则指出,电动自行车的硬件和软件应具有防篡改设计,以防止未经授权的修改或改变最大速度、功率、电压和踩踏能力。
据了解,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情况,对消费者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制定适当的解决方案,并在几年内通过自然报废、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逐步解决。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公示 最高时速提至25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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