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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科技2月19日电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消息,长沙李浩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近日因违法分包被给予行政处罚,处罚金额为违法分包工程金额的5%,共计5033元。
根据处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属于违反本法规定的中标项目。主体和关键工程分包给他人,或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和分包无效,并处以转让和分包工程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中标人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并将中标项目的主体部分和关键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和分包无效,并处以转让和分包项目金额5‰至10‰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湖南省通信管理局表示,长沙李浩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接受“2017长沙移动乡镇宽带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后,再次将工程分包给不合格个人,构成非法分包。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因违法分包宽带建设项目 长沙立昊通信公司遭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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