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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网报道】1月4日,据青岛证监局官方网站报道,青岛证监局因乐视基金销售(青岛)有限公司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九条,向其发出了警告信。

根据警示函的内容,乐视基金销售(青岛)有限公司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公章和人事档案均由乐视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管理;二是实收资本2000万元,股东贷款1900万元。公司总经理未在审批表上签字;第三,现有员工的全部员工经费计入乐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核算。

青岛证监局认为,施乐基金销售(青岛)有限公司的上述情况违反了《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鉴于公司尚未发展会展业,根据我局现场检查的反馈,上述问题立即得到了纠正,控股股东承诺维护公司的独立性,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根据《办法》第二十二条和第八十七条,向乐视基金销售(青岛)有限公司发出警示函,提醒其完善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确保严格执行。

因违反证监会相关规定 乐视基金被青岛证监局警示

据公开信息,基金销售(青岛)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由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投资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贾跃亭之兄贾。此外,施乐基金销售(青岛)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施乐金融首席执行官王永利,去年4月调任郭健。

来源:搜狐微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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