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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web report]1月9日,据报道,中国民航空局起草了《民用航空旅客国内运输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公众开放征求意见。它提到,承运人或代理人被禁止检查其他有偿服务的违约,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捆绑门票。
《意见稿》新增了一条,即承运人或销售代理人在销售客票时,不得默认选择为旅客购买付费服务。这项规定是针对不正常的行为,如在网上售票搭售。
此外,《意见稿》还明确了超卖发生时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并规定了处置原则、通知和解释义务、赔偿和退款原则、服务保障措施等。当运营商进行超卖业务时。它能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如果旅客自愿放弃行程或因超员在登机口被拒绝登机,承运人应做好后续服务。如果为旅客安排的后续航班的起飞时间超过旅客原购买机票所列航班的起飞时间2小时,承运人应当为旅客提供免费膳食。为旅客安排的后续航班的离港时间超过旅客原购买机票所列航班的离港时间6小时,旅客要求住宿的,承运人应当提供免费住宿。
承运人未制定超期规则,未在官方网站上公布其运营航班的正点率数据,并在售票过程中告知旅客的,由民航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民航局新增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搭售情况明令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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