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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促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调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从加强制度创新、加强规划引导、强化标准化运作、强化服务创新、强化标准化和智能化、强化绿色理念六个方面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的协调发展。
意见全文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调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1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的协调发展不断深化,促进了快递物流的转型升级,提高了质量和效率,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然而,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的协调发展仍然面临着政策法规不完善、发展不协调、衔接不畅等问题。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实习,落实新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提高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调发展水平,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是加强制度创新,优化政策法规环境,实现协调发展
(一)深化“配送服务”改革。简化快递业务许可程序,改革快递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实施快递终端网点备案管理。优化完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许可备案事项的统一网上办理。加强事后监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由国家邮政局负责)
(2)创新产业支持政策。创新价格监管方式,引导电子商务平台逐步实现商品定价和快递服务定价分离,推动快递企业发展面向消费者的增值服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邮政局负责)创新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方式,明确智能快件箱和快递终端综合服务场所的公共属性,为专业化、公共化、平台化、集约化的快递终端网点提供土地使用保障等配套政策。(负责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国家邮政局)
(3)完善企业间的数据共享体系。完善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的数据保护和开放共享规则,建立数据中断等风险评估、提前通知和提前报告制度。在保证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电子商务平台与快递物流企业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共同提高配送效率。(商务部、国家邮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4)完善协同治理的管理模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推动行业自律公约的出台,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鼓励签订自律承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引导电子商务、物流、快递等平台企业完善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和信用评估体系,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和消费者权益。鼓励开放数据、技术等资源,扶持上下游中小企业,实现行业和企业间的开放合作和互利共赢。(商务部、交通部、国家邮政局会同有关部门)
二是加强规划引导,完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基础设施
(5)加强规划的协调和指导。综合考虑区域位置、功能定位、发展水平等因素,统筹规划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发展。根据电子商务的全渠道、多平台、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特点,科学引导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快递物流服务体系。快递物流相关的仓储、配送、配送等设施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城乡规划,智能快件箱和快递码头综合服务场所应当纳入相关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加强相关计划之间的有效衔接和统一管理。(负责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六)确保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落实现有相关土地利用政策,确保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在不改变土地利用主体和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如果利用存量房地产和土地资源建设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项目,原土地用途和权利类型可在5年内保持不变。5年期满后如需办理相关土地使用手续,可协议办理。(由省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负责)
(七)加强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引导快递物流企业依托国家和区域物流节点城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快递示范城市,完善和优化快递物流网络布局,加强快递加工中心、航空空和陆路运输配送中心等网络节点和基层网点建设,建设水平合理、规模适宜、需求匹配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网络。优化农村快递资源配置,完善以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配送节点和村级公共服务点为支撑的农村配送网络。(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和国家邮政局负责)
(八)推进园区建设和升级。推动电子商务园区和快递物流园区发展,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提高区域辐射能力。引导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电子商务产业园和快递物流园区的整合发展。鼓励传统物流园区适应电子商务和快递业转型升级,提高仓储、运输、配送和信息的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由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国家邮政局负责)
三是加强标准化运作,优化电子商务配送管理
(九)推进配送车辆的规范化运营。鼓励各地对快递服务车辆实行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加强对快递服务车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支持快递企业统一为快递服务车辆购买交通事故保险。规范快递服务车辆的运营管理。(省人民政府负责)引导企业使用符合标准的配送车辆,推进配送车辆的标准化和货车化。(国家邮政局、交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委员会和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方便配送车辆通行。指导各地完善城市配送车辆交通管理政策,合理确定交通区域和时段,为快递车辆等城市配送车辆提供便利。推进商业区、居住区、高校停车、装卸、收费等设施的完善,推进分时停车和错时停车,进一步提高停车设施利用率。(省人民政府、交通部、国家邮政局、公安部负责)
四是加强服务创新,提高快递终端服务能力
(十一)推广智能配送设施。鼓励将智能快餐盒推广到便利服务、民生工程等项目中,加快社区、大学、商务中心和地铁站周边终端节点布局。支持传统信报箱的改造,促进邮政普遍服务和快递服务的融合和智能化。(国家邮政局和省人民政府负责)
(十二)鼓励快递末服务集约化。鼓励快递企业开展快递服务合作,在快递结束时建设综合服务场所,实行联合收益和联合投资。促进快递和服务资源的有效组织和综合利用,鼓励快递物流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与连锁商业机构、便利店、物业服务企业和高校合作,提供集散地、网上订购等多样化、个性化服务。(国家邮政局负责相关部门)
第五,加强标准化和智能化,提高协同运作效率
(十三)提高科学技术应用水平。鼓励快递物流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设备,提高快递物流设备的自动化和专业化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邮政局负责加强大数据、云计算、机器人等现代信息技术和设备在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领域的应用,大力推进库存预定位、智能分仓、科学装车和路径优化,努力实现信息协同和智能服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国家邮政局负责相关部门)
(十四)鼓励信息互联。加强快递物流标准体系建设,推进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数据接口标准的建立,推进设施、设备、操作流程和信息交流的一体化。(国家标准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负责指导电子商务企业和快递物流企业加强系统互联和业务联动,共同提高信息系统安全保障水平。(商务部、国家邮政局负责)鼓励建设快递物流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供需信息实时共享和智能匹配。(由国家邮政局负责)
(15)促进供应链协调。鼓励仓储、快递和第三方技术服务企业发展智能仓储,延伸服务链,优化电子商务企业供应链管理。发展综合仓储配送服务,鼓励企业整合应用各种信息技术,整合共享上下游资源,促进业务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无缝连接和高效流动,提高电子商务企业和快递物流企业供应链的协同效率。(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和国家邮政局负责)
第六,强化绿色理念,发展绿色生态链
(十六)推进资源密集型。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和快递物流企业进行供应链绿色流程再造,提高资源重复利用率,降低企业成本。加强能源管理,建立绿色、节能、低碳的运行管理流程和机制,推动节水、节电、节能等新技术和设备在仓库、配送中心、数据中心和管理中心的应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十七)推广绿色包装。制定并实施电子商务绿色包装和减量化包装标准,推广绿色包装技术和材料的应用,促进快递物流包装的减量化。(商务部、国家邮政局、国家标准委员会负责开展绿色包装试点示范,培育典型绿色发展企业,加强政策支持和推广。(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负责)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绿色消费活动,提供绿色包装选择,根据不同包装类别定价,建立积分反馈、绿色信用等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或减量化包装。(商务部负责会同相关部门)探索包装回收利用,建立包装生产者、使用者和消费者多方协作的回收体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和国家邮政局负责建立和完善快递包装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和国家邮政局负责)
(十八)推进绿色运输和配送。加快运输结构调整,逐步提高铁路等清洁运输方式在快递物流领域的应用比例。鼓励企业综合利用电子商务交易、物流配送信息,优化调度,减少车辆空负荷和中转时间。(国家邮政局、交通部负责)鼓励快递物流领域加快推广使用符合更高排放标准的新能源汽车和燃料汽车,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的比重。(由省人民政府负责)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实际情况,落实本意见规定的政策措施,加强新兴服务形式和相关政策储备的研究。各地区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商务部和国家邮政局要加强对相关部门的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1月2日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国务院发文:推进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
地址:http://www.shwmhw.com/shxw/412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