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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网科技2月26日报道称,康德信昨日披露,由于与建行张家港分行发生金融贷款合同纠纷,且未能履行法院民事判决认定的义务,康德信及其子公司张家港康德信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公司”)和张家港保税区康德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飞”)被列入不可信赖执行人名单,为期两年。
根据公告,现发布两个《实施决定》,即(2019)苏0582支第7345号和(2019)苏0582支第7346号。
关于“(2019)苏0582第7345号行政决定”,公告显示,在建行张家港分行与康德菲光电公司、康德信光电公司发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调查,执行人违反财产申报制度,未履行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05民初字第132号民事判决认定的义务。根据规定,光电公司,
另《执行决定》(苏〔2019〕0582号)第7346号公告显示,在建行张家港分行与康德菲、康德信金融贷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调查,执行人违反了财产申报制度。未履行张家港市人民法院(2019)苏0582民初字第1558号民事判决认定的义务,决定将抗诉、
康德新表示,被列入不值得信任的执行者名单对公司形象有负面影响。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协商适当的解决方案,以尽快处理上述事宜。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康得新因借款纠纷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期限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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