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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web Report]3月22日,今天,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在互联网上发出,从四个方面规范了网络视听节目。
一是严禁非法抓取、剪辑和改编音像节目,严格管理网民上传的类似改版节目,不为存在定位问题、版权问题和内容问题的音像节目提供沟通渠道。
二、加强对网上花卉、预告片等视听节目的管理。未经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通知或者处理的无照影视剧、未录制的网络原创视听节目以及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和网络视听节目,不得播出。
三、加强对各类节目接受称号和赞助的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接受冠名、赞助等。、提前核实标题或赞助商资格,不得与未取得《音像节目信息网络传播许可证》的机构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非法开展网络音像节目服务,包括现场直播、标题、广告或赞助。
四、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内广播电视机构和音像节目网站进一步完善节目内容管理制度,加强对片头字幕改编节目、电影预告片和各类冠名赞助节目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对严重违规的机构依法进行处罚。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广电总局规范网络视听节目:禁止非法剪拼改编视听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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