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钛媒新闻| 4月16日消息:16日晚,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对万家文化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和《关于相关人员市场禁入的决定》,驳回了赵薇及其妻子、卫龙媒体、万家文化及相关当事人的申辩,最终决定对黄有龙、赵薇、孔德永证券市场采取五年禁入措施。同时,万佳文化和卫龙媒体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被罚款60万元;孔德永、黄有龙、赵薇和赵征分别被警告和罚款30万元。
赵薇对万家文化的收购始于2016年12月26日。被长期停牌的万佳文化宣布,公司最大股东万佳集团与西藏卫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龙传媒”)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万佳集团将其持有的1.85亿股公司流通股转让给卫龙媒体,占公司总股本的29.135%,卫龙媒体计划以30.59亿元人民币收购该股份。
此前,万佳集团持有万佳文化1.9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25%;如果上述交易完成,万佳集团的持股将大幅下降至882.23万股,持股比例为1.389%。根据第三季度报告,万佳集团将在减持后退居第六大股东,而卫龙媒体将成为万佳文化的第一大股东。由于赵薇拥有卫龙媒体95%的股份,赵薇事实上将成为万佳文化的新主人。
数据显示,卫龙媒体成立于2016年11月2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为什么在万佳集团成立后不到两个月,它就与万佳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外界猜测这是一个后门。
在证监会发函要求记者提问后,卫龙媒体最终宣布放弃收购,2.5亿元保证金由万佳文化全额返还。
在16日晚公布的《关于对万家文化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和《关于相关人员市场禁入的决定》中,中国证监会认定,卫龙媒体于2017年1月12日和2月16日通过了万家文化。公告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卫龙媒体自身境内资本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未获批。在非常不确定的情况下,
中国证监会表示,卫龙媒体募集资金计划和安排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包括卫龙媒体2017年1月12日对询函的回复,即向金融机构承诺融资14.999亿元,披露的融资金额与中信银行融资计划中卫龙媒体拟融资30亿元的实际情况不符。此外,卫龙媒体在2017年1月12日的询函回复中披露,基金的支付方式是有一定步骤和一定金额的,但并未完全披露基金的支付方式将在金融机构批准后进行调整。
此外,卫龙媒体在其公告中没有明确指出金融机构融资的巨大不确定性和重大遗漏。根据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的融资计划,中信银行对卫龙媒体融资基金的第二、第三笔支付金额取决于万家文化的股价。
此外,中国证监会的调查显示,卫龙媒体没有及时披露与金融机构缺乏融资合作的情况;卫龙媒体对未能按时完成融资计划的原因披露存在重大遗漏;卫龙媒体关于积极推动控制权转移顺利完成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赵薇夫妇被禁入证券市场5年,罚款30万 |钛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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