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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邦电力新闻]6月10日,亿邦电力获悉,今天,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
国务院表示,原则同意商务部提出的《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同意在北京、天津、上海、海南、深圳、哈尔滨、南京、杭州、武汉、广州、成都、苏州、威海、河北雄安新区、重庆两江新区、贵州桂安新区、陕西西安新区等省市(区)深化服务贸易创新。深化试点期为2年,自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依邦电力表示,在这个项目中,深化试点有8大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的工作协调、政策协调和信息共享。加强地方服务贸易跨部门协调合作的决策机制。加快探索服务贸易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围绕市场准入、管理、推广、统计和监管形成经验。全面建立地方政府服务贸易发展的绩效评估和考核机制。
(二)进一步扩大开放。试点地区将分阶段推出开放便捷的措施。借鉴自由贸易试验区开放经验和北京扩大开放服务业综合试点,推进服务业对外开放。扩大新兴服务业的双向开放。探索和完善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和自然人流动模式下的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制度,逐步放松或取消限制性措施,有序推进对外开放。支持试点地区探索建立服务业开放风险预警机制。
(三)进一步培育市场主体。科学构建和运营国家和地区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现有公共服务平台的整合和综合利用,提高服务效率。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业务可持续的前提下,创新适应服务贸易特点的金融服务。探索建设一批海外服务贸易促进中心。充分发挥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博览会的平台作用。充分发挥贸易促进机构和行业协会的贸易促进作用。促进试点地区与重点服务贸易伙伴的合作,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四)进一步创新发展模式。依托自贸试验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一批特殊服务出口基地。充分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政策优势,发展仓储物流、R&D及设计、检验检测、维修、国际结算、配送及展览等服务贸易,重点建设数字产品及服务、维修、R&D及设计等特殊服务出口基地。探索和推进服务贸易的数字化,利用数字技术提高服务的可交易性,推动数字内容服务贸易新形式和新模式的快速发展。推动以数字技术为支撑、高端服务为先导的“服务+”整体出口。积极拓展新兴服务贸易,重点推动服务外包、技术贸易和文化贸易发展。
(5)进一步提高便利化水平。深入改革通关监管体制和模式,为展览、维修、R&D、设计等服务贸易相关货物、物品的进出口提供通关便利。提高跨境传递和自然人流动便利化水平,完善签证便利化政策,完善海外专业人才流动机制,畅通外国高层次人才来华创新创业渠道,促进专业资格互认。提高移动支付和消费服务便利化水平,积极发展入境旅游。
(六)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修订完善《服务出口重点领域目录》等服务贸易相关目录,充分利用现有资本渠道,积极开拓海外服务市场,鼓励新兴服务出口和重点服务进口。研究完善试点地区外向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结合全面实施改革营改革,对服务出口实行免税,对符合条件的实行零税率,鼓励扩大服务出口。充分发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的作用。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和服务贸易出口信用支持力度。拓宽服务贸易企业的融资渠道。完善外汇管理措施。加快人民币在服务贸易中的跨境使用。
(七)进一步完善统计制度。完善服务贸易统计监测、运行和分析系统,建立和完善服务贸易重点联系企业直报系统,开展重点联系企业统计数据直报,适当增加监测企业数量,开展试点地区外资企业服务贸易统计,实现系统重要性服务贸易企业直报全覆盖。建立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机制,实现服务贸易发展协调机制成员单位相关工作数据共享。
(八)进一步创新监管模式。建立服务贸易重点企业运行监控机制,创新事后监管措施,有效防范税收欺诈和补贴欺诈。探索建立商务、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信息共享、协同执法的服务贸易监管体系。全面建立服务贸易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信用”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实行失信联合奖励和失信联合处罚。探索创新技术贸易管理模式。逐步将相关服务贸易管理问题纳入国际贸易的“单一窗口”。
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开放和便利化措施
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试点任务和政策保障措施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国务院同意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复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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