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65字,读完约1分钟

[亿邦电力新闻]7月12日,亿邦电力获悉,海关总署发布了检验检疫文件电子化公告。

以下是最初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对外贸易便利化,提高口岸通关效率,现将检验检疫单证电子化问题公告如下:

一、向海关办理检验检疫手续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按照下列要求提供单证电子信息,备案时无需提交纸质单证:

(1)如果国内外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出具的文件可以在网上核实或在网上查询,只需输入文件编号。如果未实现在线验证且无法进行网上查询,则应上传扫描文件。

(二)海关出具的资质证书等文件,只需输入相关资质证书或文件编号。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向海关提交的其他证明和申报材料,只需声明其依法持有相关材料。

二、申请人应保证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上传文件的扫描格式应符合海关要求,并按规定保存相关纸质文件。

3.海关监管过程中,根据风险控制和签注操作的要求,需要对纸质单证进行验证的,申请人应当补充并提交相关纸质单证。

四.本公告内容自2018年8月1日起实施。

特此宣布。

海关总署

2018年7月11日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海关:检验检疫单证电子化于8月1日起实施

地址:http://www.shwmhw.com/shxw/496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