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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蔡华为
假低利率
把获胜的奖品作为诱饵
“恭喜你,赢了!免费688元。”去年,住在无锡的小李在用手机应用购物时收到了一条“吸引人”的推文。
根据网站指南,小李注册并提交了个人信息,收到688元。但是,这688元不能马上用,只能在借了2000元后才能用。此外,网上贷款平台承诺日利率低至0.03%,每月只能偿还贷款总额的10%。如果顾客立即借钱,就等于白白送人688元。小李受不了诱惑,急需用钱,于是他立即签了一份2000元的借款合同。
然而,小李没有想到的是,低利率诱导实际上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网上贷款平台没有把高服务费、手续费和平台运营费用计入利息,这些加在一起远远高于中国民间借贷年化利率不超过36%的法定红线。当小李逾期还款时,平台收取的费用几乎是本金的100%,甚至超过本金。贷款平台的工作人员告诉小李,他可以通过另一个贷款平台继续借钱,并以同样的方式偿还利息。这样,小李被迫从几个借贷平台借钱,他的债务越来越大。
近年来,网络金融的发展日益加快,但也出现了一些打着“高收益无风险”和“无息贷款”幌子的欺诈陷阱。根据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的监测数据,截至6月底,已有25000多家互联网金融网站被发现存在异常,5700多家非法经营。
复旦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孙:
互联网金融业仍处于创新发展过程中,在市场准入门槛和监管能力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监管的盲点,抓住互联网金融用户对高投资收益的逐利心理,以虚假方式筹集资金,最终带着钱逃之夭夭。面对所谓“有吸引力”的回报承诺,投资者必须保持理性和清醒,并认识到高回报和高风险并存。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每个用户都是金融专家,但专业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需要共同努力,保护用户和投资者的利益。首先要做好信息披露,其次要善于利用大数据技术发现异常并及时干预。目前,随着“网络连接”(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进入互联网金融市场,监管部门的预警和监控能力得到提高,借助大数据可以及时发现异常的业务和交易行为,实现对数据流和资金流的全面监管。
假冒网站
假装是警察并要求罚款
"你涉嫌洗钱,请尽快联系警察局."前不久,来自武汉的张女士和朋友逛街时,突然接到一个陌生号码的电话。另一方自称是公安局的一名警察,并告诉张女士,她最近破获了一起洗钱案,警方在其中一名嫌疑人的家中发现了她的一张银行卡。
在“办案民警”的询问下,张女士提供了自己的家庭情况、银行账户等信息,并根据对方的要求登录了网站。“打开后,我发现那是检察院的网站。我没想到这是一个陷阱。”在对方的提示下,张女士发现自己被通缉。慌乱中,她按照“办案民警”的要求,迅速在网站上注册了银行卡号码、网上银行密码等信息。“对方还要求我关闭,不要与外界联系,并注意保密。”
几个小时后,当张女士再次打开手机时,她发现了几条银行短信,她的银行卡里有90多万的存款被转移走了。她直到被骗才做出反应。
近年来,冒充公安机关实施欺诈的案件频繁发生,虚假政府网站成为欺诈者的工具,许多人被误打误撞。警方提醒,公安机关作为执法部门,不会使用电话处理涉嫌犯罪的调查和处理等事务,也不会与其他部门转接电话。
国家行政学院信息技术部主任丁茂展:
信息技术属于新兴产业和领域,其技术标准相对较高。一些不法分子借此机会以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名义进行欺骗,许多用户经常被假冒网站所欺骗,这使得真假难以区分。
这种欺诈行为不仅给人民财产安全造成损失,而且严重侵蚀了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权威和公信力,必须及时严厉打击。首先,政府相关部门和司法机关要增强防范意识,提高技术标准,加强技术支持,及时弥补网站的技术漏洞;二是监管部门上下联动,形成政府网站开放、整合、备案过程管理和规范的合力;最后,要完善安全机制,加大对假冒政府网站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与普通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涉及国家安全领域且后果严重的假冒网站。
假朋友
编造一个设置陷阱的阴谋
几个月前,住在湖北鄂州的网友小金收到一位名叫仙女的网友的好友申请。“虽然我不知道,但来源显示这是通讯录推荐的。此外,她的朋友圈里也有很多生活照片,比如旅游、骑马等,她都通过了申请。”
从那以后,“仙女”经常和小金分享他的知识和感受。一天,“仙女”声称自己失恋了,因为心情不好而换了工作,开始从事茶叶寄售。“我最近从事茶叶寄售工作。你能支持买一些吗?”“爷爷在乡下还有很多茶。你能再帮我一次吗?”“我知道我不该再找你了,但请你再帮我一次。”小金两次汇款4000元,直到对方第三次求助,小金才毫不犹豫地汇款。几天后,小金发现自己被黑了,才意识到自己被“假朋友”骗了。
聊天有一个脚本,情节取决于小说。最近,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检察院审查了一个利用类似手段冒充朋友进行诈骗的团伙,并批准逮捕了三名主犯。调查显示,相关团队提前准备了大量模特的生活和工作照片,添加了大量虚拟身份的微信陌生人,并在“失恋期”、“生日庆祝会”、“茶山期”时间节点编造情节,以获得受害者的信任。最后,他们骗取钱财,并出于各种原因实施欺诈,如索要生日礼物、争夺家庭财产继承权和完成销售目标。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伟:
基于社会关系的网络诈骗大致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利用他人的头像和昵称进行欺诈,依靠现有的熟人关系实施诈骗,如向假冒的微博好友借钱、向假冒的官方机构账户收费等。另一种是在关系建立后编造社会身份并实施诈骗。
社会欺诈具有一对一熟人社会关系的属性,这间接增加了社会平台及时发现和监管部门有效整改的难度。为了摆脱这种隐藏的社会欺诈方案,一方面,应该提醒用户警惕不熟悉的朋友的应用,并及时添加评论;另一方面,平台应该对昵称的频繁变化以及在一定时期内朋友账户的大量增删保持警惕。如果用户报告证明欺诈属实,应及时取缔并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虚假广告
渠道多样化是有害的
“最理想的纯天然绿色保健食品”“标志着糖尿病即将被人类战胜”“对人体没有依赖性或副作用”……很难想象这些似乎是“病人的福音”的口号,都来自于一些已经调查过的保健品的“官方网站”。
今年6月,浙江省台州市警方报告了该省最大的生产和销售有毒有害保健品案件,涉案金额超过16亿元。2017年9月,台州警方在一次网络巡逻中发现,两名黄岩人利用微信等在线平台向糖尿病患者宣传和销售各种降糖保健品。从2016年5月到今年1月,这种保健品通过手机微信和官方网站等互联网平台在全国范围内销售了4200多万盒。
随意在网上搜索被调查药品的名称,你可以在某个网上社区找到这些打着“真实效果、真实感受、无悔”旗号的非法保健品的广告帖子,甚至提供货到付款的“无忧”服务,展示其丰富的销售体验。涉案人员之一周称,多年来他一直活跃在各种电子商务平台上寻找赚钱的机会,最终锁定了保健品项目。“我发现在线医疗保健产品卖得很好,而且赚钱很快。”在某种程度上,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虚假广告在互联网上层出不穷,屡禁不止。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连玉强说:
互联网广告门槛低,不受广告主体资格限制,整合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的情况时有发生,使得执法人员难以识别广告主体;此外,互联网上所有注册用户都可以发布各种信息,而商业广告往往与网络信息交织在一起,使得信息与广告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
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高效的执法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合力,避免“人人负责”、“无人负责”的局面。同时,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完善网络广告经营单位的内部管理,建立严格的广告受理、审核、内部审核等制度,确保网络广告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虚假客户服务
撒谎和骗钱
“您好,您在本店购买了商品,现在系统出现故障,请申请退款。”安徽网民刘(音)刚刚在网上买了一个儿童玩具,第二天她接到一个电话,自称是一家电子商务平台商店的客服。在电话中,所谓的“客服”告诉刘女士,由于支付系统的交易失败,交易资金被暂时冻结,她希望刘女士申请退款并重新交易。
“一开始我有点怀疑,但对方详细说了网上购物交易的时间和产品信息,我没有多想。”在“客服”的指导下,刘女士加入微信,扫描对方发来的QR码,然后根据提示输入姓名、银行账号和密码,并提供手机银行收到的短信验证码,直到对方告知“退款成功”后才挂断。
第二天,刘女士去银行办理业务,发现1万元存款不见了。根据交易记录,取款时间正是向假客服申请退款的时间。
在最近频繁发生的电子商务欺诈事件中,假冒客服通常会主动披露详细的订单信息“自证其罪”,以获得用户的信任,然后索要用户身份证号、银行卡账号和密码、手机验证码等重要信息来骗取钱财。此外,“假快递”使用类似的例行伎俩,谎称包裹丢失,并以“增加微信主动赔偿”为由,诱使用户扫描二维码并提供验证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俊海教授:
以“假商家”和“假快递”为典型套路的新型电子商务欺诈,违法成本低,违法收益高。频繁成功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用户网上购物信息的泄露,这反映了电子商务平台、物流公司等中间环节“重创新轻诚信、重效率轻安全”的弊端。企业和平台不仅要严格控制商家的资质门槛,还要确保用户的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从而维护用户的财产安全,保持警惕,避免为电子商务欺诈者提供机会。
网购用户还应不断增强自我保护和安全风险意识,避免被欺诈者“触动”,既不相信“免费午餐”,也不轻易提供银行账户和密码等关键信息;警惕所谓“客服”发送的链接、二维码等信息,并及时通过官方平台和渠道进行确认和验证。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撕开网络欺诈5张“假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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