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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据媒体报道,百度起诉媒体“财经八卦天后”侵犯名誉权,二审判决结果公布:法院驳回巴金媒体公司属于“财经八卦天后”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本案一审判决结果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裁定“财经八卦天后”构成对百度的名誉侵权,并责令其连续10天在新浪微博、“财经八卦天后”应用软件等平台的显著位置发布道歉声明,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百度合理维权支出损失和经济损失合计约17万元。
目前,“财经八卦天后”已在微博上发表道歉声明,称其行为损害了北京百度网通技术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和李彦宏的形象,并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我为此道歉,并郑重道歉。
据悉,《财经八卦天后》与百度的侵权纠纷源于前者在2016年11月发表的一篇题为《原来是李明远向海龙向百度伦理委员会举报(重访李明远在百度的行踪)》的文章。
以下道歉声明:
北京百度网通技术有限公司和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5日,我公司运营的“财经八卦天后”平台未经核实就发布了针对北京百度网通技术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和李彦宏先生的虚假信息和低破坏性描述,对上述两家公司和李彦宏先生的形象造成了损害,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我们为此道歉,并在此郑重道歉,以消除不利影响。
向巴金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道歉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金融八卦女”发布致歉声明 涉百度"前太子"李明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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