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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广东省高级法院对快播公司诉深圳市版权局著作权行政处罚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据了解,2014年6月,快播公司因侵权被处以2.6亿元罚款,快播公司拒绝受理,最终向广东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
以下是全文:
今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深圳市快速广播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速广播公司)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监察局)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审查
2014年3月,腾讯向市场监督局投诉快播公司侵犯其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要求调查处理。腾讯是所涉及的24部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独家许可权人,它还将13部作品许可给第三方非独家使用。根据腾讯提交的合同,这13件作品的直销或置换价格为8671.6万元。
市场监督局向深圳市盐田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公证。根据公证书,登录手机上的快播客户端搜索涉及的24部影视作品。每部影视作品的首选链接是腾讯视频,而腾讯视频旁边的下拉选项是“其他链接”,即乐视、优酷等知名视频网站打造的链接。点击“其他链接”后,您将进入一些尚未依法注册的未知网站。
2014年6月,市场监督局正式向快播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擅自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扰乱网络视频版权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处以2.6亿元罚款。
随后,快播公司申请行政复议,广东省版权局于2014年9月维持行政处罚决定。这家快速广播公司起诉了法院,并要求下令撤销行政处罚。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裁定驳回快播公司的诉讼请求。快播公司不服,向广东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
2016年6月21日,广东省高级法院举行公开听证会,并在网上直播。
广东省高级法院认为:
快播公司主动收集网站数据并设置链接,对链接网页上的内容进行分类、排序、编辑、排序和推荐,同时将小网站伪装成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的大网站,为其侵权行为提供帮助。在国家版权局责令整改,腾讯公司多次发出停止侵权通知后,快播公司仍未能及时删除涉案24部作品的侵权链接。快播公司的上述行为不仅侵犯了腾讯的民事权利,也损害了整个网络视频版权市场的秩序,损害了公共利益。市场监督局有权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同时,在无法直接确定快播公司的非法利润和实际经营金额的情况下,市场监督局根据涉及的13部影视作品的市场中值价格计算出非法经营金额为8671.6万元。在此基础上,考虑主观过错程度、侵权情节、违法行为后果等。,公司被处以非法经营金额三倍的罚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无明显不当行为。
此外,市场监督局充分履行了调查、取证、听证、集体讨论等程序。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前涉案案件,这充分保障了快播公司发表声明和申辩的权利。虽然市监察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没有征求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处的意见,但并不影响快播公司的处罚结果,因此可以认定不构成程序性违规。因此,广东省高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快播诉深圳市场监管局2.6亿元罚款案终判: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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