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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海淀法院对“企业搜索”的经营者苏州朗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东公司”)发出禁令,要求朗东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查公司、查老板、查关系”(以下简称“三查”)等类似的在“企业搜索”产品和服务的经营活动中容易造成混淆和误解的广告用语。
根据海淀区法院网,2019年9月,由于认为浪东公司经营的“企业搜索”使用了“三搜索”广告语言及与其在先权益类似的条款,故天燕查的经营者北京金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地公司)向法院起诉浪东公司,并于2020年1月申请禁止浪东公司的上述行为。
金地公司认为,它在2017年率先提出了“三检”口号,并将其广泛应用于其“天眼查”产品和服务中。两者建立了密切的联系,金地公司对“三查”口号有着稳定的优先兴趣;郎东公司作为与金地公司一起提供企业信息咨询产品和服务的公司,在通过各种媒体平台推广其“企业咨询”产品和服务时,擅自使用“三询”等类似术语的广告语言,并不断扩大使用范围,导致金地公司的商誉和市场份额被侵占,造成巨大损失。
在组织听证的过程中,浪东公司辩称“三查”是对产品和服务功能的有限表述,金地公司不享有权益,双方的广告图片完全不同,不会使用户产生混淆。
最终,海淀法院最终裁定,郎东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三搜”广告语言及类似术语,这些语言及术语在“企业搜索”产品和服务的经营活动中容易造成混淆和误解。
金地公司在法庭上表示,对裁决结果没有异议,而浪东公司的代理人表示,在决定是否申请复议之前,有必要与当事人进行沟通。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北京海淀法院作出禁令:要求“企查查”停止使用“三查”广告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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