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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STCN)2017年5月22日5月2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共有18条细则,其中第1条至第3条规定了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服务类别;第四条至第八条:要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和安全评估;第九条至第十一条,许可受理、许可审查和许可决定的要求;第十二条至第十六条,许可条件、材料和程序发生变化,需要换发和注销的;第十七条、对抽查和评估的监督管理提出要求;第十八,生效时间是必需的。
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条例》,本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进一步明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具体类别,细化概念、许可条件、申请材料等。使其更具可操作性;
二是适应国有单位转制和企业股份制改革的形势,细化企业法人申请材料,更好地维护资本安全和信息内容安全;
三是明确通信平台服务提供商应制定完善的平台账户用户管理制度、用户协议、投诉举报机制等。,避免职责分工不清和监管措施执行不力;
四是明确技术安全评估的相关要求,细化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与境内外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资企业合作的安全评估要求;
五是对许可证变更、换发和注销的条件、材料和程序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了许可证退出机制。
(负责编辑:hn666)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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