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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规范学业行为的
特别治理行动的通知
红教弁字〔〕83号
各旗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的运营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超重学业负担,教育部等9个部门、教育厅等9个部门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负担的要求和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运营行为的若干规定》(内教基字〔〕64号)
一、管理时间
年9月—2021年1月。
二、治理要点
在执行国家、自治区规范学业行为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我市实际,大力开展“严格遵守十条底线”的专业管理行动。
1 .严禁超课题、超进度教育。 小学一年级需要“零开始”教育。
严禁小学一、二年级的书面作业。
严禁以任何形式发表学生考试的成绩和排名。
4 .严禁一、二年级组织学校级、县级通考,取消小学一、二年级的百分比制评价,实行表现性评价和等级评价。
5 .严禁以教育成绩单方面评价学校和教师。
6 .严禁歧视、孤立和体罚学生。
7 .严禁给监护人布置作业,或让监护人代理审查工作。
严禁侵占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的运动时间和音乐、体育、美术、劳动课的上课时间。
严禁滥发、乱印教辅资料。
10 .严禁给学生过度的心理压力。
三、对策
(一)健全的机制
一是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完全特殊的学生护理机制加强对家庭困难学生和学习困难学生的护理保护。 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机制,加强心理、行为问题及对有精神疾病学生的引导客户和疏导。 完善校园欺凌防止机制,杜绝校园欺凌行为。 完善女孩保护机制,做好防止女孩性侵犯推广教育工作。 二是完全幼小联系的长期机制。 三是完全控制中断保学“双线控制中断”的机制。
旗县区和学校是特别管理行动的责任主体。 各地各学校将规范学业行为专业管理行动作为年度要点,成立专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高层”承担总责任,建立各部门协调合作、全面执行的长期机制,制定专业管理行动方案,切实
(二)加强诱惑
根据《赤峰市基础教育创新快速发展计划行动纲要(-2025年)》,以课程变革为核心,积极推进学习共同体建设,改变虚假学习、训练学习、竞争学习、被动学习的现状,面向基于探究与体验、合作问题处理的深入学习,徐 保障各学生学习权的学习共同体教育生态系统保障各儿童的学习权,促进家庭学校的相互作用、家庭学校的共同管理,坚决防止“学校的负面、社会的负面、教师的负面、家长的负面”现象。
(3)广泛推广
各地的各学校必须完全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广泛的推广,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向社会发表监督通报电话。 必须积极诱惑监护人和社会,改变“抢夺”等短视行为,营造良好的育人气氛。
(四)加强问责
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规范学业行为专业的管理行动纳入各地各学校年度的审查点,对接触“十条底线”的行为实行零容忍,通报一起检查。 反映出缺乏管理能力,对大众有较强的部门和个人依法依照规则认真负责说明。
市教育局通过大数据监测、问卷调查、随机抽取、当地审计等方法对各地学校规范学业行为专业管理行为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审计结果公布给社会。 各地的各学校将在去年9月末之前把行动方案(红头pdf电子版)报告给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 cfsjyj519@163。
原标题:“赤峰市教育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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