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09字,读完约1分钟
中国网络科技4月2日电据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近日,北京搜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因发布“目前导航功能最强的手机地图应用”违反广告法被行政处罚,处罚金额为3万元。
处罚决定书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已经构成广告主的表现、功能、来源、用途、质量、构成、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承诺等。广告中的商品。或者违法行为未准确、清晰、清楚地表明服务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承诺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本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60天内,向海淀区人民政府或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因发布违规广告词汇等内容 搜狗遭监管总局罚款3万元
地址:http://www.shwmhw.com/shxw/68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