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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义网通辽1月16日电(记者沈静芳)内蒙古自治区两会上,采访刘宏阁代表时,我想谈谈他知道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刘宏阁代表是扎尔托旗人,“这几年我和检察院进行了很多交流,他们还和我们公司一起建设了未成年人保护基地,效果特别好……”
因此,记者的想法和刘代表一起转移到了保护基地。 年,内蒙古自治区扎尔特旗检察院检察长邓广丰找到了热衷公益的刘宏阁,与他经营的内蒙古威林酒业有限企业建立了“威林保护教唆基地”,比较有效地处理,扎尔特旗地区没有监护人,没有固定住所,经 希望实现未成年人的平等保护、全面保护,吸引涉罪未成年人,恢复生活自信,重返社会。
“没关系。 ”刘宏阁一口答应,在公司开了七十多平的房间,专门作为保护基地开展了各方面的合作教育事业。 基地内放置了大量的书,设立了学习角等,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在基地接受各种教育。 刘宏阁眼中“胖可爱的年轻人”赵先生成为第一个进入保护基地的人。
15岁的赵先生因为父母多年在外面打工,很少回家,留在阿姨家学习,家庭条件不好,没有经济来源的他,一时冲动偷了手机。 犯罪后,他衷心悔改,表示要坚定地做人。
该院在起诉阶段,根据《解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贯彻“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对赵先生进行有条件不起诉解决,赵先生进入保护合作基地,开展法治教育 赵先生在审查期间表现良好,没有违反法律。 2019年审查期满后,检察机关正式对赵先生作出了精彩的投诉决定。
“孩子的父母回来后,我会和他们商量,让孩子读技术学校,好好学习技术。 ”。 在半年的审查期间,检察机关继续对赵先生进行思想教育,刘宏阁也很关心他的成长。 “检察机关采取了保护基地的方法,在良性环境中学习改造与犯罪有关的孩子,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在停留在恶性犯罪之前,为他们建立了重返社会的桥梁。 ”。 刘宏阁告诉记者。
前几天,本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冯某因涉嫌盗窃而有条件不起诉解决。 这件事的有条件不起诉者冯某现在正在审查期间,不久将进入这个护教基地进行护教。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内蒙古扎鲁特旗:检企共建基地 引诱教育涉罪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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