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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据报道,在过去的两年里,人工智能改变了面貌,在互联网上流行起来。它只需要一张照片就能在世界上上演一场精彩的演出。这是侵犯肖像权吗?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关伟发布消息称,民法典草案中的人格权草案将肖像权纳入了人格权的保护范围,明确要求不得以信息技术伪造的方式侵犯他人的肖像权。

据报道,用信息技术处理照片并不少见。从photoshop到米托软件,再到各种视频处理应用,人们可以修改自己的脸,甚至欺骗他人。人工智能人脸变换技术可以很容易地实现深度伪造。那么非法边界在哪里?

民法典草案中的人格权草案将人格权纳入肖像权的保护范围,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诽谤、丑化或者利用信息技术伪造侵犯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持有人同意,肖像持有人的肖像不得制作、使用或公开,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同时,草案还明确了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引用了肖像权保护的相关规定。(周)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民法典草案将“AI换脸”纳入肖像权保护范围 不得丑化污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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