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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空调查数据,最近,江苏车之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加了执行人的信息,执行对象为10240917.0,执行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5月22日,公司也被公布了一条关于不可信任的执行者的信息。执行法院为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申请日为2020年1月9日。不可信赖执行人的具体行为是能够履行和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件确定的义务,生效法律文件确定的义务是支付人民币95.28万元。
江苏车之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注册资本约7906.8万元。法定代表人黄乐,车志宝首席执行官。公司业务范围包括汽车和二手车的信息技术咨询和技术推广服务;汽车及二手车销售、经纪、更换、租赁、检验维修、售后服务;二手车鉴定与评估。
根据田玉娥的数据,黄乐是公司的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40.55%。此外,公司股东包括九鼎投资和戈壁风险投资。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江苏车置宝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超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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