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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济南5月27日电(记者汪洋)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发布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试点方案》规定,项目资金由项目负责人和科研团队根据实际需要自主使用,并对支出的合理性和真实性负责。
山东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赋予项目负责人资金支配权是此次改革的亮点,旨在让科研人员更好地控制人民财产,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不断激发科研创新活力。
据介绍,今后山东省将对项目资金实行定额包干,即项目资金不再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将由定额包干资金支持。同时,山东省规定,项目负责人必须承诺所有项目资金将用于与项目研究相关的支出,不得截留、挪用、侵占或冒用,不得用于与科研无关的支出。此外,山东加强了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将科研项目的绩效目标纳入项目任务书;项目实施期结束后,主管部门将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进行综合绩效评价,不再单独进行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
本次试点范围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山东省财政资助的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优秀青年基金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资金;第二,山东省预算安排了山东省农业科学院、齐鲁理工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和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等基金中适合试点项目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经费。原则上选择一定比例的资金纳入试点范围;第三,山东省先进技术研究所和其他新R&D机构可以在省级预算的基础上安排资金,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时组织试点项目。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山东试点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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