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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科技7月8日,根据天研超的数据,7月6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将物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列为执行人,执行标的为789,542元,案件号为(2020)京0107京3946。
根据天燕查股东信息,北京卡斯特尔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97.01%;西藏艾奇鸿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99%。
来源:搜狐微门户
标题:物美科技被列为被执行人 执行标的超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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